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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上鄉:食用玉米、西瓜、香瓜、洋香瓜、胡瓜、苦瓜、辣椒、扁蒲。
(二)義竹鄉:大豆、食用玉米、青割玉米。
(三)竹崎鄉:荔枝。
(四)溪口鄉、大林鎮:西瓜。
(五)太保市:辣椒。
(六)朴子市:苦瓜。
有關救助額度如下:
(一)大豆:每公頃2萬4千元。
(二)青割玉米:每公頃1萬7百元。
(三)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9萬元。
(四)香瓜、洋香瓜:每公頃7萬5千元。
(五)黑葉荔枝、西瓜:每公頃6萬元。
(六)胡瓜、苦瓜、辣椒、食用玉米、扁蒲:每公頃3萬6千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嘉義縣政府指出,7月7日前假日也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請有受損農民把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