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議庭指出,未來事件交易所是透過18萬名會員對2014年九合一選舉中,各縣市長候選人的當選機率、得票率進行預測,屬於選罷法中規定的民意調查,但卻沒依法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等民意調查相關資訊,此舉違反選罷法,中選會對未來事件交易所公司及負責人蔡金崑各開罰50萬元,並無不當,因此判未來事件交易所敗訴。
此外,《自由時報》引用未來事件交易所的數據進行報導,也被中選會開罰50萬元,《自由時報》同樣也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自由時報》只是引用數據報導,判決免罰,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