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年金三讀 柯建銘:改革需勇氣與承擔

教職人員年金三讀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29日表示,他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圖/NOWnews)
教職人員年金三讀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29日表示,他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圖/NOWnews)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後,立法院臨時會29日通過「公立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最複雜的兩大法案經過6天的協商、連續6天的院會終於通過。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他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對於受衝擊的人,民進黨當然「了解」他們的憤怒,更需「容忍」他們的怒罵與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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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說,歷史共業、制度錯誤,終須變革,三讀後,看到各黨立委發言堅持到最後一刻,在立法院25年來,經歷各種法案審查,心情從沒有此刻之複雜,他相信大家都非常沉重,改革之路尚需繼續走下去,再迢遙還是要挺下去。

柯建銘指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於29日完成三讀,與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計算內涵趨於一致,包括:優惠存款利息調降年限為兩年歸零、所得替代率採十年逐年由75%調降至60%(以任職年資35年計)、退休金由施行後首年以最後在職五年平均薪額逐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十五年平均薪額計算。主要不同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將調整為58歲,其餘教職人員仍與公務人員一致,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逐年延至65歲。

柯建銘表示,因為教職員與公務人員最大不同在於,公務人員退休法明訂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75制改為85制,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並未隨同調整,使得本次教職員退撫條例立法時,最大爭議點即是第32條,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的規定到底應該是58歲或60歲,經過與全教總多次溝通後,加上考量教師初任年齡隨著師資培育發展延後7歲多,以及師範大學86級以後公費生過渡的需要,所以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調整為58歲,以減緩對這類教師的衝擊。

柯建銘說,另一個爭議點,是具原住民身分的中小學老師,到底是多少歲可以申請全額月退休金,引發許多立委關注,紛紛向民進黨黨團與教育部溝通、了解,一來一往即花上四、五個小時在溝通,有疑問的立委才清楚了解條文其中的規定,一樣是58歲無疑,但民進黨團為讓條文規定更清楚,也釋出善意提出再修正動議,讓第32條順利通過,所以教職員退撫條例的通過,實因各政黨立委、林萬憶政委、教育部以及黨團同仁不辭辛勞、兢兢業業的努力溝通的成果,在此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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