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曹素維表示,已於5月16日時發函臉書,希望在刊登廣告時,廣告刊換者的訊息要透明,諸如經營者名稱、代表人、聯絡資訊、商品資訊等,但目前臉書仍未回應;提醒消費者也要注意所購商品資訊是否透明正確。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黃建隆說,目前關於臉書上的商業交易沒有主管機關負責,也沒有完整的法令;如果是涉及刑事、商品詐欺的部分,就會交由警政署來處理,目前消保的方案跟計畫也是請各個目的主管機關處理,像這種消費警訊的部份就會請縣市政府協助。
林俊憲最後要求,消保處應盡速建立臉書消費爭議的申訴機制,以統計相關案件數量,掌握確切受害狀況;公平會應主動調查臉書上廣告不實的情形到底多嚴重;經濟部商業司應請臉書出來面對,政府相關單位應盡速研擬相關法律的訂定,施加壓力讓給臉書,逼臉書要配合改善並負起平台提供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