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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指出,禁令無法提升捐贈血液的品質,反而可能降低捐血量,無法達到最大化良好品質捐贈血液數;且是國家對特定群體的制度性歧視,既不尊重自主,又不公平,甚至可能產生傷害的效果,建議應廢止此規定。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捐血者健康標準」相關禁令是否修改,一切皆以用血人的安全做為最大考量,疾管署是幕僚單位之一,相關討論還需要管理血液、用血安全的醫事司、食藥署等,共同召開用血安全會議討論,但目前時程未定。
莊人祥說,目前國際間及相關文獻皆支持有限度的開放,如澳、英、美、法等國目前限制為1年間未發生男男性行為者可捐血;日本、南非則是限制最鬆的國家,僅限制6個月。
疾管署目前建議初步開放門檻則是5年,莊人祥說,這是採取2013年5月的加拿大模式,只要5年內未有男男性行為者即可捐血,而加拿大已在2016年8月進一步開放為1年,國內禁令如何鬆綁,最終仍須開會進一步討論才會拍板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