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收賄2076萬元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判18年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瀆。(圖/取自內政部消防署)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瀆。(圖/取自內政部消防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貪汙收賄,在9件救難器材採購案收受賄賂1924萬元,且他又於救災衛星系統與指揮車整合平台標案上,圖利廠商1207萬元,遭檢方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定今(3)日下午宣判,黃季敏遭判刑1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076萬元、褫奪公權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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