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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池涉嫌竊占國土並違建「七七行館」別墅,2013年12月間收到陽管處函文,要求在3天內自行拆除;然而劉卻在之後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還用怪手,鐵門以及賓士車阻擋拆除行動。
劉政池主張,遭到強拆的「七七行館」以及一旁前身為「大芳白粉廠」的老建築,都不屬違建,質疑陽管處的官員是在看到媒體報導他涉嫌竊占國土遭到偵辦,遭受輿論壓力,才「違法會勘」將原本合法的建築物給強行拆除,明顯已觸犯了毀壞建築物罪,因而提起自訴,控告陽管處處長陳茂春、副課長詹德樞、課長梅家柱、承辦人莊治平、執行人員楊政儒等5人並求償。
案經法官審理,發現「七七行館」連同一旁老建築都已經過改建成新房,已屬違建,而既然屬於違建,主管機關依據法令予以拆除,並無任何不法。因此最後判決陳茂春等5人無罪。
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涉竊占國土,陽管處派出怪手準備強制拆除。(資料照片)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