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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國強強調,消費者在簽約時,首先會與中華電信簽訂平台合約,如果要選擇套餐,會簽訂另一張合約,合約乙方是消費者,但甲方是套餐組成頻道商,合約背面會有頻道商列表,因此按照法規,消費者訂閱套餐若有糾紛,必須找頻道商。
中華電信北區分公司總經理陳明仕特別說明,整起MOD事件發生,絕對不是在6月30日瞬間發生,4月10日就已召集頻道營運商,討論新合約,6月19日全部27間營運商都簽完主約,但有關套餐附約,6月30日前僅完成24間。
陳明仕聲明,絕非中華電信斷訊,6月30日確定仍有3間頻道商沒有續約,努力到最後一刻,才在網路發布訊息,造成訂閱者不便,中華電信也覺得相當無奈,但仍然必須按照法規,不能侵害未簽約者著作權,46個頻道確定不在豪華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