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永豐涉超貸案 北檢再傳4證人到案

永豐金控。(圖/記者顏真真攝,2015.8.7)
永豐金控。(圖/記者顏真真攝,2015.8.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因涉違法放貸53億,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依違法證交法等罪嫌,聲押禁見何壽川等3人獲准,北檢今(4)日再傳喚4名證人到案,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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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何壽川涉嫌從2009年起,透過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公司,無擔保放款約53億元給三寶建設的境外紙上公司J&R。此外,何壽川疑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公司的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來投資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在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為釐清案情,北檢今日再傳喚4人到案說明,訊後請回,而三寶建設公司董事長李俊傑至今仍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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