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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民主連合呼籲行政院,原4月5日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核定當時立法院尚未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其核定程序實有瑕疵,加上目前特別條例已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改為兩期,每期四年各4200億,與原先核定之八年8800億結構大有不同,因此原4月5日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應予以廢止,依特別條例及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重新擬定、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較為恰當。
此外,經濟民主連合也提醒,行政院勿草率於臨時會核定送審第一期預算案,因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攸關台灣未來30至50年的基礎建設品質,提出至今社會各界已提供眾多意見,且現行條例跟原計畫結構大有不同,此時應花時間重新審視、開放參與、調整計畫後,再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第一期預算案。
經濟民主連合最後強調,民間社會將持續串聯,監督前瞻計畫後續預算審議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