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摸胸、親吻猥褻女兵 法院判5個月徒刑

▲文姓少校二度猥褻女兵,遭判五個月有期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文姓少校二度猥褻女兵,遭判五個月有期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2015年11月,陸軍六軍團一名文姓少校,曾兩次利用與女兵獨處時間,在車上對女兵上下其手,女兵遭少校猥褻後,整個人變了樣,所幸直屬長官明察秋毫,詢問女兵狀況,才揭發少校惡行。桃園地院表示,文姓少校兩度利用權勢猥褻女兵,判五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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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顯示,文姓少校2015年時11月2日,開車帶著女兵前往新竹關西湳湖彈藥庫,進行彈藥盤查,卻在午休時間,開車帶著女兵到營區偏僻處,並對女兵進行猥褻,摸胸、親吻樣樣來。隔日,少校又帶女兵到桃園大溪彈藥庫盤查時,重複上一次猥褻流程,使女兵二度心理受創。

事後女兵回營時因行為舉止怪異,直屬長官發現不對勁並詢問她,才發現女兵在執行勤務時竟受到如此羞辱,立即向上級單位通報,揭發文姓少校的惡行。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少校利用自己威權對下屬進行猥褻,合併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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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