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激增!暑假未成年性侵 近4成「網友」伸狼爪

王姓工程師將狼爪伸向表妹,2年得手25次。(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王姓工程師將狼爪伸向表妹,2年得手25次。(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放暑假了,當心「網友」變「狼人」伸狼爪!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近5年在6月至9月暑假期間,12歲至18歲性侵害案件當中,被害者被網友性侵害比率從23%上升至37%,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提醒,網路、通訊軟體具有匿名性及快速性等特徵,交友互動頻繁易降低戒心,也容易在資訊、認識有限下遭受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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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101年至105年度,18歲以下性侵害通報案件受暴人數平均近7000人,占整體通報案件超過6成,其中熟識者性侵比率高達7成6,顯示兒少性侵害案件多為熟識者間的性侵害。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表示,進一步分析發現,又以親密伴侶關係占32%居多,朋友關係29%次之,顯示國、高中生在探索、發展與異性交往的經驗,常因自我保護能力不足而被害。

張秀鴛說,衛福部過去調查,兒少上網,最多9成以上的人為觀看影音,其次有8成以上是用各種交友社群網站,尤其,超過6成兒少人手一「機」,手機普及性高,透過交友App「搖一搖」一約就容易約炮。

網路交友得格外小心,張秀鴛指出,根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106年兒少網路使用習慣調查發現,有5.1%兒少曾經談過網戀、1.2%兒少在網路上曾被要求拍私密照、0.7%的兒少將自己的私密照傳給別人,而有1.9%兒少的私密照或影片未經同意而被公開。

衛福部強調,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同意與否,都要負刑事責任,民眾小心別誤觸法律規定。而網路交友要有自我保護觀念,應遵守「五不一要」:

(一)不要沉迷網路影響作息。

(二)不要暴露個人資料。

(三)不拍攝/傳送私密照、太過裸露的視訊及照片給任何人(網路上的戀人也一樣)。

(四)不要單獨赴約。

(五)不要喝別人事先準備好的飲料。

(六)父母要積極藉由親子間約定如何正當使用網路,教育孩子自我保護措施,避免與網友約在非公開場合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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