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43歲郭姓男子2014年酒後買春,因飲酒過度臨陣「不舉」,遭陪酒小姐嘲笑「硬不起來」,一氣之下竟用手將女方掐死,甚至為滿足性慾用手撫摸女子下體,今(11)日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定讞。
據了解,郭男2014年12月5日晚間到基隆一間小吃店飲酒,並和店內一名53歲陪酒小姐「亮亮」約定以一次2000元進行性交易,便前往附近旅館開房間。但由於郭男酒後遲遲無法勃起,遭亮亮嘲笑「硬不起來」想要離去,因此發生拉扯。而郭男為滿足性慾,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用手掐住亮亮的脖子,卻失手將對方勒斃。
郭南起初以為亮亮只是不省人事,還想繼續發生性關係卻依然無法勃起,最後親吻被害人嘴巴、胸部,並用手撫摸她的下體後離去。直至隔天房務人員進房打掃時,才發現亮亮陳屍在房內,早已氣絕多時,警方獲報後隨即將郭男逮捕到案。
全案上訴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高院更一審審理時,認為郭男犯後態度良好,且願意賠償被害人丈夫等補償,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4年,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