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 會計師偏好採部分免稅與分離課稅混合制

▲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指出,稅改不可能盡如人意、勢必得做取捨,他建議財政部可用部分免稅與分離課稅混合制,可有效解決維持稅收、內外資差距與稅制繁雜問題。(圖/記者林昱均攝 , 2017.07.12)
▲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指出,稅改不可能盡如人意、勢必得做取捨,他建議財政部可用部分免稅與分離課稅混合制,可有效解決維持稅收、內外資差距與稅制繁雜問題。(圖/記者林昱均攝 , 2017.07.12)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宣布 6 月底的稅改報告還要再作評估、以及和行政院做確認,因此延宕至 7 月,外界也好奇稅改方向。不過資深會計師陳光宇建議,若股利所得採部分免稅與分離課稅混合制,並廢止兩稅合一及調降綜所稅率,有望達到簡化稅政、改善股利所得稅負重,也可解決內外資股利稅率不公及營所稅與綜所稅率差距過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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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 12 )日舉辦「2017年台灣資本市場與稅制改革趨勢分析」記者會,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指出,稅改不可能盡如人意、勢必得做取捨,而他建議股利所得採第 11 方案,也就是股利所得可採單一稅率 25% 或在定額 5 萬元免稅的情況下全部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他認為有望達到簡化稅政、改善股利所得稅負重,並解決內外資股利稅率不公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率差距過大等問題。

陳光宇表示,雖然財長承諾絕不會如媒體報導只採用第 11 方案「劫貧濟富」,但就會計師的專業評估來看,第 11 方案因為富人的股利所得稅率最多就 25% ,跟外資的 20% 、營所稅的 17% 僅分別相差,大戶自然不需為了那相差的 5% 股利而特別在國外設廠、處理外資利潤匯出稅等程序,同理也能減少在國內設人頭公司的動機,因此內資與外資、營所稅與綜所稅差異就可解決。

另外,由於財政部當時評估第 11 方案稅損僅新台幣 20.87 億元,為各方案中最少,且相關的稅制也較現行稅制簡單,因此陳光宇認為第 11 方案也可解決維持稅收與稅制繁雜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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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