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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在偵訊中坦承,當時不滿律師調解時的態度,當協議結束後,走出外面看見律師跟李女在高談闊論,加上回憶起與李女之間的不快樂,一時氣憤下,便開車想嚇他們,不料卻撞上兩人,意外發生後就很慌張的打電話報警。
台南地院庭長盧鳳田表示,洪男與李女在庭中並未有激烈爭執,過程也很平和,李女在離開時也未向法院提出保護要求,沒想到竟在法院內發生憾事,會再加強安全措施,避免類似案情再次發生。
洪男以40、50公里車速車撞上2人。(圖/社會中心翻攝)
小貨車撞上並一路輾過兩人才停駛。(圖/社會中心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