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辦事未拔鑰匙 竊賊立刻開走

李姓男子趁機偷走別人的小貨車,被車主攔下扭打,第三分局東區所警方趕至將他逮捕 (圖/記者鄧力軍攝 , 2017.07.22)
李姓男子趁機偷走別人的小貨車,被車主攔下扭打,第三分局東區所警方趕至將他逮捕 (圖/記者鄧力軍攝 , 2017.07.22)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一名劉姓駕駛貪圖一時方便,下車辦事時未拔車鑰匙亦未關車窗,李姓竊嫌發現有機可趁,上車發動引擎偷開走;劉姓車主及時發現隨即追上,在紅綠燈路口前伸手奪回車鑰,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熱心路人報警且將其逮捕。第三分局東區所員警依竊盜罪將李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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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潘炳元、何羽涔日前深夜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有偷車賊,即趕往東區旱溪西路與自由路4段路口,發現李姓竊嫌偷駕劉姓被害人的自用小客貨車,被車主發現人贓俱獲,李嫌被車主及友人抓住時拼命想掙脫,還被路過民眾誤以為有人打架而通報警方。

劉姓車主表示,當時為了搬運腳踏車送修,心想馬上回來,因此僅將車輛熄火,未拔車鑰匙也未關車窗,卻被正巧經過的李嫌撞見,趁無人注意時逕將車子開走。劉姓車主見狀趕緊和友人騎乘機車追上,趁李男停等紅燈時,迅速打開車門衝上前奪回鑰匙,並將竊嫌抓下車,雙方發生激烈拉扯。

警方調查時發現,李姓竊嫌無業平時居無定所,且有多項竊盜前科,被逮住後自稱偷車是為了代步使用,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被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東區分駐所所長林愷庭叮嚀,民眾經常心存僥倖心理,購物時認為「馬上回來」就任車輛未熄火、車鑰匙未拔停放路旁,或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機車置物箱內,這些舉動都提供不肖之徒可趁之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造成損失後傷財又傷心,勿幫竊賊製造任何犯罪機會才是最好的犯罪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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