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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車主表示,當時為了搬運腳踏車送修,心想馬上回來,因此僅將車輛熄火,未拔車鑰匙也未關車窗,卻被正巧經過的李嫌撞見,趁無人注意時逕將車子開走。劉姓車主見狀趕緊和友人騎乘機車追上,趁李男停等紅燈時,迅速打開車門衝上前奪回鑰匙,並將竊嫌抓下車,雙方發生激烈拉扯。
警方調查時發現,李姓竊嫌無業平時居無定所,且有多項竊盜前科,被逮住後自稱偷車是為了代步使用,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被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東區分駐所所長林愷庭叮嚀,民眾經常心存僥倖心理,購物時認為「馬上回來」就任車輛未熄火、車鑰匙未拔停放路旁,或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機車置物箱內,這些舉動都提供不肖之徒可趁之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造成損失後傷財又傷心,勿幫竊賊製造任何犯罪機會才是最好的犯罪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