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工廠佔農地 農委會:去年520後新建違法工廠全拆

▲為解決日益嚴重的農地問題,農委會宣布,105 年 5 月 20 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將全數拆除。(圖/都市發展局提供2017.6.24)
▲為解決日益嚴重的農地問題,農委會宣布,105 年 5 月 20 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將全數拆除。(圖/都市發展局提供2017.6.24)

記者邱紀維/台北報導

為解決日益嚴重的農地問題,農委會宣布,105 年 5 月 20 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將全數拆除。另外並提出「促進農地利用方案」整合零碎農地,厚植農地價值,希望提升專業農家的年平均所得可以達到 180 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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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行政院召集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商保護農地策進作法,行政院長林全在聽取報告後,決定將從 105 年 5 月 20 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全數拆除,以遏止農地上違法工廠亂象。

農委會表示,為確保農地不再流失,第一步要先止血,依據農委會盤查初估,全台約有 1 萬 3000 公頃農地被違法工廠占用,並污染、切割農地。農委會因此在今年 7 月 20 日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後,確立將 105 年 5 月 20 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全數拆除,並在確認無人敢在農地上設立違法工廠後,再討論處理舊有違法工廠的執行細節。

農委會更進一步表示,依現行《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建築法》等都有規定違法裁處手段,包括連續罰鍰、斷水斷電、強制拆除等多元方式,但是地方政府辦理違規裁處業務時,易受到壓力,造成執行力不佳。

因此各部會共同研商提出,明確將拆除作法區分為二類,第一類為施工中的違法案件,不論何種類型,都由地方政府建管單位執行即報即拆作業;第二類則為已完工的違法工廠案件,將依規定處以罰鍰且通知行為人於1個月內自行拆除,如未恢復原狀,則斷水斷電及每個月連續罰鍰,直到恢復原狀或由地方政府強制拆除。農委會表示,未來將由中央各部會組成專案小組,建立 105 年 5 月 20 日後新增違法工廠清冊及擬定行動方案後,交由地方政府依法執行。

此外,農委會也擬定「促進農地利用方案」,規劃逐步把零碎農地整合成最適規模利用,並積極培育、引進專業農民投入農業生產經營,藉由優質化、效率化的農業經營,希望到了 109 年以後,專業農家的年平均所得可以達到 180 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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