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配偶和丈夫友人通姦 法官同情判緩刑

▲2男爭奪漂亮流鶯互毆,卻雙雙慘遭女流鶯提告。(示意圖/NOWnews)
▲2男爭奪漂亮流鶯互毆,卻雙雙慘遭女流鶯提告。(示意圖/NOWnews)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越南籍阮姓女子2003年和楊姓男子結婚,不料遠嫁來台後竟遭丈夫暴力相向,阮女不堪長期家暴,2014年離家投靠楊男的許姓友人,2人因日久生情發生婚外情,並生下1子1女。楊男得知後對2人提告,但法官了解全案後同情阮女遭遇,今(25)日依通姦、相姦罪判2人5個月徒刑,而阮女則獲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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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阮女和楊男結婚後,楊男屢屢對她家暴,且未給予阮女任何經濟支持,阮女因不堪長期遭楊男暴力相向,2014年3月離家投靠許男,而許男也在明知阮女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和阮女通姦,並在2014年至2016年間,先後生下1子1女。而楊男在得知阮女產下女兒後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女兒並非和他所生,控阮女、許男涉嫌妨害婚姻罪。

全案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阮女和許男分別涉違背夫妻關係及破壞家庭和諧,依通姦、相姦罪,但2人皆坦承犯行,且阮女遭遇令人同情,因此判2人各有期徒刑5月,均得易科罰金,另宣告阮女緩刑2年,可再上訴;而楊男過去對阮女家暴,則被依家暴傷害罪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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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