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飯店超貸案纏訟14年 洪益元判4年半

▲前外交部駐越秘書蕭裕文涉圖利448萬元,6日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判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社會中心翻攝)
▲前外交部駐越秘書蕭裕文涉圖利448萬元,6日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判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社會中心翻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東知本富野飯店超貸案21年前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前立委洪性榮、洪益元父子等人,遭控施壓農民銀行高層,以利通過34億元銀行聯貸案。高等法院更二審考量本案已纏訟14年,依速審法給洪益元減刑,今(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洪益元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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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源於1996年時,傑廣建設公司為建造台東知本富野渡假飯店,藉由洪性榮、洪益元父子,向時任農民銀行董事長李庸三施壓,以核准34億元的銀行聯貸案,檢方2003年,起訴李庸三、洪性榮、洪益元等人。

一審時依貪污罪將洪性榮父子分別判9年、5年6個月;李庸三無罪。二審時改判洪性榮3年、洪益元6個月徒刑、李庸三維持無罪;三審判李庸三無罪確定,而洪性榮父子部分,則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時,洪性榮因腦瘤治療,獲停止審判,而洪益元則被改判4年6個月。

高院更二審時,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共同與公務員收取職務上不正利益罪」,判洪益元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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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