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遭搶 警方迅速偵破

南下高雄快炒店找工作結識,兩人一拍即合,共謀犯下這起強盜案,全案詢後依竊盜、強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7.27)
南下高雄快炒店找工作結識,兩人一拍即合,共謀犯下這起強盜案,全案詢後依竊盜、強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7.27)

記者蔡坤霖/高雄報導

高市警局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位於25日下午15時30分許接獲被害人丁○真越南籍,從事推拿工作報案指述,凌晨4時11分,下班返家,拿鑰匙開啟住家大門時,有一名男子從暗巷竄出,從身後徒手搶奪隨身之包包,隨即發生拉扯,被害人不敵鬆手,歹徒得逞後逃逸。被害人損失現金4萬元、三星手機2支、手錶一只、證件等物,身體多處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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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調閱監視器查知,張姓嫌犯特徵為黃黑相間條紋長袖上衣、深色長褲,騎乘一部機車,在公園處附近,先徒步至案發地勘查地形,張姓嫌犯復打赤膊走至巷內站在機車上將監視器挪開以混淆視聽,再竊取路邊住戶晾在屋外的白色內衣換裝,埋伏在暗巷等待,俟被害人返家,突襲強盜財物後逃逸。循線追查,發現該社區型大樓監視器,搶嫌曾於當日2時8分前來該大樓找陳姓駕駛,由陳姓駕駛開自小客車搭載搶匪離開,且該車出現在案發現場巷口觀察地形。犯案後,歹徒將機車騎放致在某個騎樓停放,再搭計程車離開,並在4時35分由陳姓男子機車後載搶匪返回牽車。

警方檢具相關卷證資料向法院、地檢署聲請核發拘票、搜索票,於7月26日18:30許拘捕陳嫌(75年次,傷害、詐欺前科)到案,並在車上起獲不小心遺落被害人的身分證件,陳嫌無從狡辯,坦承犯行並供述共犯為張嫌(81年次,妨害性自主、詐欺前科),專案人員於晚間20:18在鳳南路逕行拘提張嫌到案,並帶同警方至租屋處搜索,現場起獲被害人遭搶手機2支、贓款4000元、作案衣物、皮包等物。經詢二嫌表示,二人因缺錢花用,由陳提議策劃這起強盜案,因陳嫌是丁女店內常客,曾找被害人服務2次,且陳嫌的友人住在丁女樓上,得知被害人住處,適張嫌10多天前從雲林南下高雄快炒店找工作結識,兩人一拍即合,共謀犯下這起強盜案,全案詢後依竊盜、強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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