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三天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將截止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將屆,公路總局呼籲車主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7.27)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將屆,公路總局呼籲車主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7.27)

記者林縉明/台北報導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交將於7月31日截止,截至昨(27)日仍有近三成七約715萬輛車尚未繳納,交通部公路總局今(28)日表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逾期未繳將以雙掛號催繳,若仍未繳納將依公路法開罰300至3000元,提醒民眾於期限繳款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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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指出,若民眾沒有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也可以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繳納,皆不需負擔手續費。

公路總局提醒,持通知書至超商繳費僅到7月31日截止,8月1日起若欲以通知書繳費,須至公庫等其他管道繳納,若超過繳費期限要補繳且沒通知書民眾,可以透過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繳費。

另外,公路總局為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舉辦抽獎活動,首波得獎名單已於7月21日公告活動網站,只要在繳費期限內繳款,還有參加第二波抽獎的機會,有機會獲得電動機車、郵政禮券1萬元等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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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