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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陳女請閨蜜藍姓女子出庭作證,藍女答應後又反悔,陳女因而不滿控告藍女涉嫌恐嚇。藍女在出庭時爆料,陳女是想藉由提告向葉男拿錢,之前也曾以類似的手法欺騙「前男友們」。
檢方調查,陳女在對葉男提告性騷擾後,又從網路下載台大醫院診斷證明書,利用「小畫家」將圖檔上「僅供參考」的字樣抹去,再將病歷上的個資改成自己的,還曾將變造過的診斷書圖檔以LINE傳給藍女,問她「會不會很假」。
此外,陳女涉嫌到婦產科偷取孕婦尿液,再到三重區一間婦產科診所驗孕,雖驗孕結果是陽性,但醫生卻驗不出陳女有胚胎反應,陳女又向醫生稱自己月經3個月沒來且常大量出血,誤導醫師以為她流產,開出「疑似不完全流產」的診斷證明書。
陳女開庭時雖坦承偽造台大醫院診斷證明書,但否認偷孕婦尿液,堅稱自己真的有懷孕、流產,因不想讓藍女知道才謊稱去偷尿。但法官勘驗陳女與藍女的對話錄音,發現陳女曾提及「其實我沒有流產」、「我想辦法去偷到孕婦的尿」、「我偷了3間才偷到1罐」、「這樣才有辦法拿到更多錢」等語,因此不採信陳女證詞,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