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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同仁勸離觀浪遊客及當地民眾儘快離開岸際危險區域,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圖/記者洪佳伶翻攝 , 2017.07.30)
第四海岸巡防總隊表示,颱風期間除加強海岸管制區巡邏勤務,依法適時勸離戲水觀潮民眾外,並編制緊急應變組因應防颱救災作為,同時亦派員進駐災害應變中心,隨時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另針對轄屬漁港及岸際等危險區域實施勸離釣客及觀浪民眾。倘民眾不聽勸導,執意於颱風管制期間至海邊從事各種遊憩活動,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之規定,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於颱風來襲時,得公告危險區域之範圍,限制或禁止人民、車輛進入,如違反規定且不聽勸阻,依違反同法第39條之規定,可由執法單位依法舉發,並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另因違反本規定致遭遇危難,並由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而獲救者,得就搜救所需費用請求被救者支付之。
第四海岸巡防總隊在此亦特別呼籲並提醒雲林鄉親,不要於颱風期間冒險從事戲水、觀浪及海釣等戶外危險活動,以減少危害發生;同時請配合危險管制區勸導管制工作。一旦發現(生)海上意外救難事件,請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免付費服務電話,本署將於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救助。
海岸巡防總隊,主動關懷弱勢民眾。(圖/記者洪佳伶翻攝 , 2017.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