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不得載運遺體?吳澤成質疑「運具」規範合理性

宜蘭縣代理縣長吳澤成質疑救護車不得載遺體的合理性。(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7.08.01)
宜蘭縣代理縣長吳澤成質疑救護車不得載遺體的合理性。(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7.08.01)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日前一起在醫院病逝的民眾遺體,經救護車運送後,轉由接體車載運至福園(宜蘭縣殯葬管理所)事件,引發批評。今(1)日在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當中,代理縣長吳澤成質疑以「運具」規範載運遺體的合理性。強調,應該以人的「生命狀態」之有無來規範,而不是以「運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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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能不能載運遺體的話題,今(1)日在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引起代理縣長吳澤成與民政處長邵治綺及衛生局長劉建廷的熱烈討論。之所以引發討論,主要起因於日前一起民眾在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病逝,救護車運送遺體,中途轉由接體車載運至員山福園,引發讓亡者無法安寧的批評。

吳澤成問民政處長邵治綺,到底殯葬場所允不允許救護車進去?邵治綺表示,救護車不能進入殯葬管理區,而目前允許民眾臨終仍留有一口氣回家,是衛福部102年基於民俗特別開放讓救護車可以在這種情形下載運遺體,但絕對不能進入殯葬場所。對於邵治綺的說明,吳澤成顯然不滿意,進一步問,萬一在路上發生死亡車禍,救護車可以把遺體載回家嗎?邵治綺說,這時就要聯絡接體車來載運。吳澤成質疑第一時間就聯絡接體車的合理性;表示,不應以車輛運具做規範,應該以「生命狀態」之有無來認定才合理。

衛生局長劉建廷緊接著表示,一般流程是路上車禍死亡,救護車還是會將遺體送到醫院,到醫院之後,醫生宣布死亡,再送醫院太平間。到太平間後再由殯葬業者以接體車送返家或到殯葬處所。劉建廷表示,救護車是救護用,不能當成運送遺體的載具。若是以「一口氣」的方式只能送到家裡,不能送往別的地方。

聽完兩位局處長的說明,吳澤成表示,如果遇上大型災難,例如空難,而且已經明顯死亡,也需以救護車運送至醫院嗎?劉建廷說,這種狀況要由現場指揮官判斷是送醫院或送留置場所。吳澤成則認為,這種情形不可能由指揮官判斷,應有醫療的規定。吳澤成強調,以「運具」規範能否載運遺體,合理性會被質疑,應該以人的「生命狀態」來規範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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