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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間,楊女與徐男共謀,欲以下藥後溺斃的手法殺害楊女丈夫。1月24日凌晨,楊女在丈夫昏睡後,與徐男合力用膠帶將其雙手、嘴巴綑綁,再將他頭部強押至浴缸水裡,楊女丈夫雖一度驚醒,向徐男哀求「不要殺我」等語,但徐男不予理會,更用不明物體毆打楊女丈夫,並再度將他壓進水中溺斃。
兩人行凶後,徐男為幫楊女脫罪,以絲巾綑綁她的雙手,營造楊女也是被害人假象,楊女則在徐男離開後打電話向親友求救,並誤導警方往財殺方向偵辦,但檢警仍循線追查到徐男。徐男到案後則供稱,自己與死者有同志感情,且死者向他借錢不還,事發當天是死者邀約他進行性愛派對,想藉此抵債,但他到場後發現並無派對,兩人因此起衝突後才失手殺人。
雖然徐男否認故意殺人,楊女也否認涉案,但法官根據相關卷證資料,認為楊女因與丈夫間的情感糾葛,導致失去理智而殺人,徐男身為楊女友人,因知道楊女婚姻不睦而與她共謀殺人,雖手段凶殘,但兩人均無前科,經鑑定後也認為兩人有教化可能,因此一、二審時均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今日駁回兩人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