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當媒人 虛構人物詐取大量財物

被害人與林嫌相約在高雄市新興區和平一路一家彩券行前交付財物,俟被害人將現金交付給林嫌後,警方隨即上前盤查確認身分後逮捕林嫌到案。(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8.03)
被害人與林嫌相約在高雄市新興區和平一路一家彩券行前交付財物,俟被害人將現金交付給林嫌後,警方隨即上前盤查確認身分後逮捕林嫌到案。(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8.03)

記者郭俊暉/高雄報導

高雄有一名林姓婦人,自103年7月起涉嫌詐騙一名呂姓女子,致使交付約新台幣兩百多萬元;林嫌以假名「林曉竹」之身分與被害人認識一段時間後,得知被害人仍單身未婚,竟心生歹念,憑空捏造一男子「陳士豪」說要介紹給被害人認識結婚,再假借該陳男之名義,陸陸續續以陳男須擔保資金、母親住院、打官司律師費及繳房貸急需等理由,向被害人詐騙財物,詐騙所得超過兩百萬元,經高市警局刑警大隊偵查第八隊24分隊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即與高市警局新興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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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林姓婦人住處搜索取出的贓物。(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8.03)

警方於偵辦期間發現,林嫌係以傳送手機簡訊之方式對被害人進行詐騙,並假借虛構人名「陳士豪」之名義與被害人談情說愛,導致被害人誤信真有一位男子「陳士豪」願與其共渡一生,一步一步陷入愛情陷阱而慘遭詐騙,每個月交付4萬、6萬、8萬元不等之現金予林嫌。若被害人開始產生疑慮,林嫌即使用陳男名義購買禮物贈予被害人,略施小惠換取被害人信任,再向被害人索討大筆現金,致使在加油站打工之被害人身、心備受煎熬;被害人除花光所有積蓄外,更因為林嫌之謊言向銀行借貸現金,至今錢財散盡卻從未見過情郎一面。

本案經專案員警調閱相關資料並蒐證、偵查完成後,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於105年10月17日下午17時30分許,被害人與林嫌相約在高雄市新興區和平一路283號一家彩券行前交付財物,俟被害人將現金交付給林嫌後,警方隨即上前盤查確認身分後逮捕林嫌到案,並持搜索票前往林嫌位於高雄市新興區之住處執行搜索,總計查扣詐騙所使用行動電話1支、詐騙贓款新台幣46900元、鑽石項鍊、鑽石墜子、鑽石戒指、鑽石耳環、黃金項鍊、名牌手錶等贓證物,林嫌見警方上前盤查驚慌失措,狡辯只是向被害人借錢花用,惟被害人指證歷歷並經警方當場人贓俱獲,林嫌只能伏首認罪,全案依違反詐欺罪嫌,將林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於彩券行前逮捕林姓婦人並查扣詐騙取得的大量財物。(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8.03)

高雄地檢署日前已將林嫌依詐欺罪起訴,並要求歸還犯罪所得。警方也呼籲民眾,平日裡遇到他人要求交付財物應提高警覺保護自己,如有疑慮遭到他人詐騙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是報案向警方請求協助,將損失降低至最小,若有其他民眾遭到類似手法詐騙,請主動向警方報案說明,警方將全力追查,以淨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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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