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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少女母親得知此事,氣得持菜刀找繼父理論,但繼父下跪認錯,還保證自己不會再犯,少女母親考量自己經濟狀況不佳,一時心軟便選擇原諒。少女上高中後搬家,與同學、母親同住在一個樓層,繼父則住在樓下,少女母親為防堵事件重演,更在女兒房門上加了3道鎖。
不料在2015年2月間,繼父酒後又趁妻子、少女同學外出時,強行踹開上鎖的房門,壓在少女身上對她上下其手,最後猥褻得逞,少女無法忍受,在2016年時選擇報警處理,母親也因而與繼父離婚。
新北地院開庭時,繼父雖否認犯行,但少女及母親、同學指證歷歷,法官因而不採信繼父說詞,認定他有性侵、猥褻犯行,判他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