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繼女 竟稱「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少女,10歲時慘遭喝醉酒的繼父性侵,母親當時氣得拿刀質問,但繼父下跪痛哭認錯,母親心軟選擇原諒,不料在少女16歲時,繼父竟再次趁無人在家,闖入少女房間,強壓在少女身上猥褻,新北地院今(4)日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判這名繼父9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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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少女的母親2005年再婚,婚後同住在土城,2009年7月間,繼父趁少女的母親到早餐店上班時,酒後闖入少女房間,說要教她「性知識」,更稱「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強行脫掉少女衣物,儘管少女哭求不要、極力反抗,仍遭繼父性侵得逞。

翌日少女母親得知此事,氣得持菜刀找繼父理論,但繼父下跪認錯,還保證自己不會再犯,少女母親考量自己經濟狀況不佳,一時心軟便選擇原諒。少女上高中後搬家,與同學、母親同住在一個樓層,繼父則住在樓下,少女母親為防堵事件重演,更在女兒房門上加了3道鎖。

不料在2015年2月間,繼父酒後又趁妻子、少女同學外出時,強行踹開上鎖的房門,壓在少女身上對她上下其手,最後猥褻得逞,少女無法忍受,在2016年時選擇報警處理,母親也因而與繼父離婚。

新北地院開庭時,繼父雖否認犯行,但少女及母親、同學指證歷歷,法官因而不採信繼父說詞,認定他有性侵、猥褻犯行,判他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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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