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發芽及變綠 請勿繼續食用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馬鈴薯發芽及變綠,請勿食用。(圖/南市衛生局提供,2017.08.08)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馬鈴薯發芽及變綠,請勿食用。(圖/南市衛生局提供,2017.08.08)

記者楊小慧/台南報導

民眾檢舉台南市摩斯漢堡分店購買到綠色黃金薯條,南市衛生局7日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至摩斯漢堡查核,未發現綠色黃金薯條,該產品為逢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美國進口,由總公司配送至各分店,貯放在-18℃下,消費者點餐後才取出下油鍋180℃油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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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倘使用或販售發芽、變色馬鈴薯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7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至300萬罰鍰,若使消費者食用後,發生食品中毒,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處6萬元至2億元以下罰鍰,並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南市衛生局呼籲,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產生大量的茄鹼,特別會集中在芽眼及馬鈴薯外皮,而其他部位的茄鹼含量也會增高,因茄鹼對熱穩定,即使高溫加熱也無法去除毒性,攝取過多茄鹼可能會產生急性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罕見症狀包括血壓偏低、心跳偏慢、呼吸變快、肌肉絞痛、流涎以及溶血等。

而發生中毒的時間多在食用後2至24小時,腹瀉情形可能持續3至6天,建議民眾,盡量多攝取新鮮食材,不要購買太多;保存時,將馬鈴薯置於低溫、無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以防止發芽;馬鈴薯一旦發芽就不該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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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