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學運案 聲請傳訊王金平作證

318太陽花學運,二審被告6人做無罪答辯。(圖/NOWnews資料照片)
318太陽花學運,二審被告6人做無罪答辯。(圖/NOWnews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年多前的太陽花學運,一審法院就318占領立法院部分,判決22人無罪,經上訴後,二審高院決定分批開庭,今(10)日傳喚被告蔡丁貴等7人,除了1人因人在印度請假外,剩下的全做無罪答辯;其中出庭的賴品妤律師聲請傳訊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盼查明王當時未下令動用警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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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318學運領袖林飛帆及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所有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台北地檢署不服提出上訴,交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高院受命法官柯姿佐審酌被告人數較多,決定分批傳喚開庭,今日首次開庭,傳喚蔡丁貴、吳灃洪、賴富榮、李夙儒、賴品妤、林楷翔、李惠仁7人,但林楷翔因人在印度,無法出庭請假,到庭的6人均做出無罪答辯。據《自由時報》報導,出庭的賴品妤強調當時沒有妨礙公務,也沒有對警員丟擲物品,賴女律師質疑員警當時並未合法執行公務,因此當庭聲請傳訊王金平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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