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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建議:一、為了改善「司法性別盲」現象,應在大學法律教育加入有系統的性別課程,司法院應於半年內設立跨廳會之「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委員會」,職權之一即是執行司法人員性別培訓,幫助司法人員專業知能及性別意識提升。
二、現行法律制度源於父權社會,造成對女性實質上的歧視,應盡速修正,對包括通姦罪、兩小無猜條款、優生保健法、性侵受害者訴訟參與制度等法條修正,司法院與法務部不可迴避,應盡速開啟對話與修法工作。
《蘋果日報》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副執行祕書林峯正表示,12大項的歸納問題,只是列出有疑慮需要討論的問題,未列入的決議內容,已經是既成的司改決議,將送由院部處理,不過院部有執行面的考量,不可能馬上就「全面啟動」,他說「現在不執行,不代表以後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