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伶地下政委?政院斥:意圖離間行政團隊

▲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指出,同婚修法,無論男女同志,訂婚須滿17歲、結婚18歲。(資料圖/NOWnews)
▲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指出,同婚修法,無論男女同志,訂婚須滿17歲、結婚18歲。(資料圖/NOWnews)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外傳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是「地下政委」,在前政委林美珠轉任勞動部長後,代替林美珠開會,有違法之虞。對此,行政院11日澄清表示,陳美伶對法案的研商或協調會議,均係本於幕僚職責,承院長命令辦理,並無違反法令規定或僭越專擅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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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珠擔任政委時,曾負責「財團法人法草案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等,離任後改由陳美伶接手處理。外界質疑陳美伶以政院祕書長之職,兼代政委工作,成了「地下政委」。

行政院澄清表示,依據行政院組織法第5條規定,行政院置政務委員7人至9人,特任;同法第11條規定,行政院置祕書長1人,特任,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無論政務委員或祕書長,均係組織法明定設於院本部、襄助院長的幕僚,隨時依照院長指派,處理指定業務,最後政策決定權仍由院長拍板。因此,有關陳祕書長對法案的研商或協調會議,均係本於幕僚職責,承院長命令辦理,並無違反法令規定或僭越專擅之情形。

行政院強調,陳美伶自受命擔任現職以來,均戰戰兢兢、謹守分際,忠實執行長官交付的任務;全體行政團隊在院長的領導下,更時時刻刻以國家福祉為念,希望能貢獻一己之力,為人民創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少數人士刻意借題發揮、意圖離間行政團隊的行為,實不足取,陳祕書長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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