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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民眾要如何在買屋前得知,這間房子是否為凶宅?邱建奕經理指出,首要為經紀人主動告之,購屋者還可以透過網路,查詢過去的新聞報導,以及凶宅網等,此外也可以從該屋的戶籍謄本、管委會、左鄰右舍等人員打聽消息,以保障自身權益。轄區派出所和消防局也可供凶宅查詢,不過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若欲前往派出所和消防局調閱資料,必須由屋主隨行。
邱建奕專案經理表示,自己也曾接手過凶宅的案子,對於做凶宅的買賣,他說明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站在買方的立場,為買方設想,並且在第一時間主動告知對方,讓看屋人了解這間房子屬於凶宅,經紀人及業主不應該隱瞞房子為凶宅的實情。凶宅雖仍可做買賣,但法律明文規定必須事先告知,若買方不知情之下誤買到凶宅,將可以提出解除買賣契約,且業主將有可能吃上詐欺罪嫌。
邱建奕專案經理指出,大多人對於凶宅感到忌諱而不考慮購買,因此凶宅大多會脫離市場價,比原房價低約莫10至20%,以低於行情的價格出售給不介意的消費者。而凶宅無論是經過裝潢、格局變更,仍舊屬於凶宅,唯有整棟房屋拆除重建後,才能脫離凶宅之稱,邱建奕專案經理表示,「凶宅認建物,並與土地無關」。
此外,邱建奕專案經理還提到,除了建物本身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構成凶宅要素外,若是大樓內的其中一戶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往後業主和經紀人在販售同一棟大樓中的其他戶時,也應當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思考,並主動告知該大樓曾發生過的事件,雖其餘樓層並非屬於凶宅,但此一做法是為了取得消費者的信任,並讓買方能夠買得安心、住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