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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高雄氣爆事件,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榮化)、華運倉儲(華運)的諸多人員已被列為被告調查中,相關單位也展現誠意與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和解。不過,真相仍然必須釐清,既是給深受氣爆之禍的人一個交代,也是給涉案單位、人員的公平及公正對待。無奈的是,當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疾呼要建立專家證人制度的同時,包括高雄氣爆自救會、榮化、華運在內的所有人,大家都希望看到真相,而真相的釐清需要依靠科學調查,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可是院檢卻同意涉及該案的中油公司前鎮儲運所王姓經理擔任鑑定人,只願聽取他的說法。司法改革成果看似已在眼前,伸手卻觸摸不了。
此外,18日的開庭,邱姓被告當庭表示,高雄市政府確有發文給中油,請中油派員協調有關鐵路道叉事宜,但中油人員自始至終未曾出現,檢察官卻一味偏袒中油,從不調查中油,也不搜查中油,讓中油有時間滅證。好笑的是,檢察官直指,高雄市政府聲稱已通知中油,承辦的邱姓被告恐涉偽造文書,意圖干擾案件偵辦,讓邱姓被告不得不在庭上為自己辯護。
事實上,中油公司因疏失而釀的人禍,過往歷史均有記載,最近一次則為日前的全台大停電,668萬戶無電可用,民意憤慨,中油董事長陳金德18日也請辭獲准,為全台大停電負起責任。中油屢有意外、人禍,未能落實SOP應該是主要關鍵,管理面與執行面的疏漏每每埋下潛在的危機,風險指數升高。民國84年2月2日,新北市板橋中正路發生天然氣管線破裂,引發氣爆意外,造成上百戶住家被燒毀,570人無家可歸;民國86年9月13日上午,高雄市前鎮區鎮興路與鎮洋路口(鎮興橋附近)發生液化石油氣爆炸,一共造成11死、17人輕重傷,中油最終遭受災戶求償,賠償新台幣4.14億元。連同三年前的高雄氣爆與此次全台大停電在內,民眾總看到中油的推諉卸責,然事件的發生深究其因,總脫不了人為疏失。如此,更難令人相信,中油可以在高雄氣爆事件中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