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慣網路發言 恐嚇課綱審查委員遭逮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課程審議委員林姓被害人遭恐嚇案,林姓被害人於26日23時34分許,接獲不明男子以電話,對其飆罵髒話,並稱「要給他死」及「知道他住哪裡」等言語,恐嚇危害其安全,使被害人心生恐懼,於27日約1時許,至清水分局沙鹿分駐所完成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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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報案後,由清水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刑事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等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警方分析相關資料後,隨即於28日9時許在高雄市鳳山區通知黎姓嫌疑人到案,黎嫌自稱未受他人唆使,係因看不慣林姓被害人於報章媒體及網路發表之言論,故有憤而致電被害人等舉動,惟辯解只有互相飆罵,並未有恐嚇意圖。

28日偵詢完畢,全案函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後續行偵辦,清水分局亦呼籲,勿因網路上一時言論而有情緒性言語及舉動,若成立恐嚇罪,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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