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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批評,「食安五環」中,第一環「源頭控管」在本次事件已破功,不管是食藥署的「食安雲」或是化學局的「化學雲」,以及農糧署的「生產履歷系統」都未發揮大數據分析、跨部會勾稽查核、有效阻絕等功能,以致非准用的芬普尼流入雞蛋及其製品。
其次,消基會質疑,政府僅針對包裝雞蛋進行清查,未包括雞蛋衍生製品,例如麵糰、液體蛋等都可能有芬普尼蹤跡,要求食藥署盡快列出追蹤查驗對象,否則消費者繼續吃下肚,又該如何賠償?
消基會並認為,台灣目前並無合格食用動物用的環境用藥,以致農民無所適從,僅聽任藥商建議購買。此次食安事件過後,消費者關心的是可能遭受的其他風險,包括除了芬普尼,還有其他殺蟲劑嗎?以及除了雞蛋,是否還有其他食品中標?呼籲政府對外說清楚、講明白,安消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