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三讀通過 「國家奧會」闖關失敗

▲國體法通過三讀,藍綠立委各自舉牌慶祝與抗議。(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08.31)
▲國體法通過三讀,藍綠立委各自舉牌慶祝與抗議。(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08.31)

記者戴祺修/台北報導

2017年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昨圓滿落幕,社會矚目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 也在今(31)日於立法院順利通過三讀。不過,最引人矚目的奧會名稱採「中華奧會」還是「國家奧會」,最終經過院會表決,名稱「中華奧會」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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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奧會名稱問題,時代力量黨團認為應該改為「國家奧會」,但民進黨團、國民黨團、親民黨團三黨團均主張應採「中華奧會」不變,最後由親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經表決多數通過維持「中華奧會」。

國體法修正後,未來單項協會將開放人民參與,體育選手理事也不得低於總數20%,體育協會的財務也將透明化,未來也將設立仲裁機制,解決體育紛爭。

在人事任用部分,單項協會正副祕書長,至少要有一人是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若遭判有期徒刑確定者,也不得擔任。同時,為了利益迴,國體法也規定不得聘雇現任理事長、祕書長的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職工作人員,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代也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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