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出爐 營所稅率提高至20% 未分配盈餘稅率減半

▲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其中營所稅率將由17%提高至20%。(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其中營所稅率將由17%提高至20%。(圖/財政部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財政部 1 日公布稅改方案,除綜所稅最高稅率級距將降至 40%,富人稅最高稅率 45% 就此 bye,營所稅稅率則將從現行 17% 調高為 20%,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所關心的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稅率則減半降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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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許虞哲 1 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公布稅改方案內容,其中在營所稅部分,許虞哲表示,我國現行營所稅稅率為 17%,與世界主要國家相較偏低,為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的稅率差距,減少公司藉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維持股利發放決策中立性,因此,適度提高並配合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5%,該營所稅稅率微幅調整後仍具國際競爭力。

另外,為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所得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所稅。

至於張忠謀關心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也將減半由現行 10% 降為 5%。許虞哲說,主要兼顧租稅公平下,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的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的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應未來轉型及創新升級之需,並累積研究發展及再投資動能。

▲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其中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關心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將從10%降至5%。(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估算,在營所稅改革部分,雖然未分配盈餘稅率減半部分,估計每年稅收損失約 328 億元,獨資合夥組織不課營所稅部分,估計稅收損失有 61 億元,但調高營所稅率可增加 654 億稅收,合計營所稅調整後,稅收仍可增加 265 億元。

另外,這次稅改也確定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但股利所得有兩案,甲案採「部分免稅、合併計稅」,獲配股利金額 37% 免稅,餘額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至於乙案則是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二擇一制度。其中,獲配之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 8 萬元為限;獲配之股利按 26% 的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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