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BRT仲裁輸「認賠殺出」 交通局澄清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當時BRT機電系統未驗收就啟用,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拖延數年結果(圖/資料照片 , 2017.9.5)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當時BRT機電系統未驗收就啟用,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拖延數年結果(圖/資料照片 , 2017.9.5)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灣營建協會日前針對台中市BRT機電系統提出仲裁結果,要求台中市政府支付工程尾款,針對有媒體評論市府在本案中「認賠殺出」,市府交通局強調,仲裁結果係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5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而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是避免政府預算浪費,勿以不實資訊以訛傳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此案源自於前市府設計了無法達到BRT國際標準的機電系統,在2014年中,也就是市長選舉前數月,倉促讓未達標準及未驗收就啟用,不僅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拖延數年,更導致身為市區重要幹道的台灣大道嚴重壅塞、事故頻傳,釀起民怨。

惟有媒體評論誤指「廢了BRT,仲裁結果市府大敗,必須支付1.8億元……,選民則成了付錢的傻子」云云,王義川指出,由於前市府已與機電廠商簽訂金額5億元的契約,且已給付3.2億元,市府努力爭取市府與市民的權益,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1.8億元,避免政府預算浪費。

王義川指出,這次仲裁結果要求市府給付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市府不會、也不能追加預算,要讓市庫損失控制在前市府簽約的5億元額度之內。

他強調,前市府在選前未驗收就啟用,違背程序,導致新市府接任後要驗收時,僅能檢視遭使用過的設備,而業者則憑「是市府決定要先行啟用的」為藉口,不必改善設備,讓市府原可為市民爭取的權益被迫「自廢武功」,前市府「未驗收,先啟用」才是將市府與市民的權益全部置於腦後的「奧步」。

王義川說,媒體評論不應刻意隱藏事實,忽略「未驗收、先啟用」造成的傷害而不論,更不該隨部分民代起舞造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