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7歲女子透過網路結識19歲陳姓男子,兩人相約在板橋火車站見面,女子卻放陳男鴿子,陳男不滿在臉書開罵,女子在和友人飲酒時看到,心生愧疚,不顧自己已經喝醉,和陳男相約碰面,結果竟遭陳男及他的李姓友人輪流性侵。新北地院今(7)日依乘機性交罪各判兩人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2月間,被害女子透過網路認識陳姓男子,兩人並約在同月10日在板橋火車站見面,但女子卻爽約,改和朋友在台北市松山區彩虹橋附近烤肉聚會,期間喝下半瓶伏特加和數罐啤酒。
陳男不滿被放鴿子,在臉書po文開罵,女子滑手機時看到陳男發文辱罵她,自認理虧,不顧自己已經喝醉,仍和陳男相約當晚10時在同一地點見面。兩人碰面後,陳男便騎機車將女子載往友人住處,和另名李姓友人輪流性侵女子。
女子清醒後憤而提告,陳男、李男也坦承犯行,並分別賠償女子30萬元、40萬元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審酌後,依乘機性交罪各判兩人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