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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屆中央委員選舉過程中,出現比較具規模的換票聯盟,主導者是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以王金平為首的「50聯盟」強力運作,成績斐然。第19屆的規模更大,名為「60聯盟」,仍舊是王金平主導,實際操盤的則是王的好友,工信工程集團總裁潘俊榮。
吳敦義當選黨主席後,為促進黨內團結和諧,不希望中央委員選舉再因換票產生派系,於是在中央委員選舉登記文件的附件中,明列7項規定的競選公約,分別是「不以言論或其他行為損害本黨聲譽,破壞本黨團結」、「選舉期間,絕不攻訐其他參選同志」、「不成立亦不參加換票聯盟」、「維護善良選舉風氣,不請客、不送禮、不賄選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進行選舉」、「不私自舉辦黨代表聯誼餐會,亦不參加私辦之黨代表聯誼餐會」、「不以聚眾示威、抗議、暴力或其他不理性方式,影響選舉活動及投票作業」、「投票當日,絕不提供交通工具載送選舉人投票」。競選公約並且宣示,如果違反上述7項規定,願接受黨紀處分並取消參選或當選資格。
這7項規定在實際的競選活動上卻形同具文,各種大小的換票聯盟都在私下運作,其中「紀律」最嚴明的就是由多數現任立委組成的「65聯盟」,及連勝文為主的「52聯盟」,另外還有劉大貝排名第1的「40聯盟」、前中常委許顯榮排首的「30聯盟」等,換票聯盟名稱則是以成員人數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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