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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掏空案發生後,孫道存欠下債權銀行和債權人的金額龐大,加上面對太電案的賠償,孫董兩手一攤宣告破產,告訴外界:「沒錢就是沒錢!」讓債權人氣得牙癢癢又莫可奈何。
破產中的孫道存日子卻仍過得逍遙,不但名車、美酒的生活沒斷過,更不時傳出把妹的風流韻事,外界撻伐聲不斷。為此,立法院特別在行政執行法修法時增列第17-1條的禁奢條款,就被戲稱為「孫道存條款」。
不過,修法的結果並沒有嚇到孫董,豪華生活依舊,直到2009年9月10日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通知欠稅3億元的孫道存到案執行,而且擺明了「不還就管收」,才讓孫董真的嚇到。孫道存雖辯稱被執行署查封物品是前女友張瓊玲的,自己使用2女兒孫芸芸的信用卡副卡,最後還是在他的女人們齊心協力下,順利繳出1億元頭期款,再以孫芸芸簽下2億元作保,才免除牢獄之災。
行政執行署看準了孫道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進監獄,所以2016年孫道存再因積欠貨物稅及罰款1.2億元,被新北分署催收無果,直接祭出管收絕招,孫董在2小時內就籌足了現金支票「贖身」。孫道存還是「有錢的窮人」。
這回太電案的確定判決,最高檢察署立即轉知台北地檢署展開防逃機制,依照公文流程,1個月內案卷將送達北檢,傳喚孫道存到案執行,孫董這次肯定難逃牢獄之災。不過,法界人士研判,孫道存在去年被聲請管收時,曾提出台北榮總的診斷證明,稱自己罹患「雙側喉部癌前病變右側軟顎乳突瘤」,相信未來他還是會以健康的理由,爭取保外就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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