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兩人在中年時再度相遇,得知彼此都已離婚後,埋藏在心裡40年的愛意再度引燃,很快地兩人便陷入熱戀並同居。但兩人同居後卻常因一些小事起爭執,每次爭執後又用一場激烈的性愛來維繫彼此的關係。
去年1月間,兩人再度因故起爭執,女方決定暫時分居,冷靜後再決定是否繼續交往,吳男雖尊重女方決定,但他在某天酒後去找女子,兩人見面後又是一場激烈的性愛,這次更不慎弄傷女方身體,女子認為吳男不尊重她,氣得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檢方傳喚女子到案說明,女子表明不願提告,強調一切都只是誤會,吳男到案後也坦承和女友發生關係並弄傷她,但否認違背女友意願,並稱他們平時都很激情,對不小心弄傷女友也感到很心疼。
由於雙方達成和解,且檢方查不出吳男有違背女友意願,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但兩人也宣告分手,40多年青梅竹馬的感情最終還是畫下了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