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業也搞南向政策 不肖業者引外籍女子賣淫

▲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方在飯店查賣淫的泰籍女子與嫖客(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7.09.14)
▲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方在飯店查賣淫的泰籍女子與嫖客(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7.09.14)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獲報有外籍女子投宿飯店且接客賣淫,民權派出所經佈線埋伏,果然在一家飯店內查獲四名泰籍女子及兩名嫖客;居間安排泰籍女子入住飯店及攬客的許姓男子與蔡姓女友一併被逮捕時極力撇清,稱不認識泰籍女子,但四名泰籍女子當場指控皮肉錢都被許男收走,許男百口莫辯,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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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許姓男子(27歲)負責將以旅遊名義來臺的泰籍女子接送至飯店及協助辦理入住,再安排嫖客以訪客名義前往泰女房內進行性交易,許男為避免飯店起疑及掩人耳目,每次進出飯店時還都找來蔡姓女友隨行。警方查獲泰女賣淫後,許嫌起初辯稱不認識、對於賣淫泰女也並不知情,直到4名泰女一致供稱前一天賣淫所得都被許嫌收走後,許嫌當場傻眼、坦承犯行。

▲泰籍女子被引進台灣賣淫,皮肉錢卻遭剝削。(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7.09.14)

阮姓泰籍女子向警方供稱,在泰國時,有學姊告訴她們臺灣短期兼職的管道,才會與同學以自由行名義入境。來臺後「老闆」告訴她每次性交易收費2,700至2,800元不等,她可以拿到1,300元,不過每天的收入都在下班後交給許男保管,她一毛錢也沒拿到。

許嫌趕緊喊冤,指有位「王大哥」以每天2,000元的代價雇用他接送、打雜及收款,收到的錢全都繳回去,不知雙方如何拆帳。警方不信,除將許男及蔡姓女友依妨害風化罪移請地檢署偵辦,涉及性交易的4名女子與2名男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隨後並將4名泰籍女子解送移民署、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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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