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將至 嘉市取締違法爆竹煙火

▲加強取締逾期液化石油器容器及爆竹煙火違法運送路檢勤務。(圖/嘉市府提供2017.09.15)
▲加強取締逾期液化石油器容器及爆竹煙火違法運送路檢勤務。(圖/嘉市府提供2017.09.15)

記者吳晉輝/嘉市報導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消防大隊第一分隊,為避免違法運送、囤積或販賣爆竹煙火之情事肇生,並確保市民桶裝瓦斯使用安全,15日至轄內林森西路與文化路口,執行「加強取締逾期液化石油器容器及爆竹煙火違法運送路檢勤務」,針對疑似載運爆竹煙火及液化石油氣車輛進行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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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消防局勤務執行重點包括「是否載運大量爆竹煙火、爆竹煙火是否貼有認可標示、是否載運逾期瓦斯鋼瓶、瓦斯鋼瓶是否標示瓦斯行商號」,共計攔查16輛中、小型貨車,貨車中載有各類貨物不等,其中攔查一部載運瓦斯鋼瓶車輛,經檢查為合格瓦斯鋼瓶,駕駛領有合格運送訓練證書及相關合格申請運送路線,車上並備有滅火器安全措施。消防人員同時並對駕駛、業者實施安全宣導,避免載運違規逾期鋼瓶及違法運送違規爆竹煙火。           

市府消防局期許透過強化橫向聯繫及不定時攔查作為,以防止非法爆竹煙火及逾期容器情事危害公共安全,提供市民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另外中秋將至,亦籲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爆竹煙火,更不可違法委託地下爆竹工廠製造非法爆竹,應確認爆竹煙火是否貼有認可標示。

另購買桶裝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瓦斯桶上有無標示瓦斯行商家名稱及電話,並檢視瓦斯桶之檢驗期限有無逾期,如發現上述爆竹煙火或桶裝液化石油氣違法情形,應拒絕購買或保留購買證明(發票或收據)且立即撥打檢舉電話119,消防局將立即派員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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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