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律師看李明哲周泓旭案:特例與通例

中央社 兩岸 / NOWnews
中央社 兩岸 / NOWnews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8日電)針對李明哲案與周泓旭案被刻意相提並論,有中國大陸律師私下認為,兩岸各按制度走程序,都可自稱「依法審判」。但從法院對待開庭態度來看,李案是「特例」,周案是「通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名中國大陸律師私下告訴中央社記者,兩岸政治制度及司法制度都不同。雙方都堅稱按制度走程序,因此既可自稱「依法審判」,也可互指對方不對。在此情況下,「很難評斷誰對誰錯」。

他表示,李明哲案受到台灣高度關注,涉及兩岸關係,加上屬於敏感的「顛覆國家政權」案件,甚至受到部分國際團體關注,陸方對待此案,自然「不能等閒視之」。

這名律師說,相較於其他案件、或者說其他同屬「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承審的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採取的是「很高規格的對待」,還開放同步直播,是其他案件沒有的,屬於「特例」。

他指出,光從直播畫面上看,李明哲案庭審的程序,可說是中國大陸法界「教科書級的範例」。只是,誰也無法知道李明哲案「背後的取證方式如何」。

這名律師說,相較之下,他對周泓旭案了解有限,很難對審判程序作評判。就他與台灣律師及司法界交流的經驗,以及十分有限的媒體印象,台灣法院對周泓旭案應該還是「通例」處理,並不像岳陽法院般地特例對待。

但他說,同樣的,誰也無法知道周泓旭案「背後的取證方式如何」。

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陸方指控「顛覆國家政權」一案11日在岳陽開庭,李明哲當庭認罪悔罪。法官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還押看守所。

5年前來台唸書的中國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2016年以優渥薪資吸收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未遂。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個月徒刑,還可上訴。1060918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