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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也提到,顧立雄是律師出身,加強金融監理與洗錢防制當然很重要,但相對地也希望能對金融業有「興利」的政策推出,就像歷任金管會主委中,最受歡迎的是曾銘宗,因曾銘宗採取開放、協助業者的角色,希望金管會能依民意所需推動政策,順應與時俱進的潮流。
不只江丙坤建議金管會要多興利, 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林建甫也覺得金管會跟名字一樣,一直著重監督管理,與業者的溝通也都是在回覆一些枝微末節事情上,希望金管會可以檢討不要管那麼多,朝興利角度,把協助金融業發展納入金管會重要業務,輔助業者開拓市場,讓金融產業更加發展。
此外,他也提到,金管會在監管處罰上,除罰款外,還有就是停止業務發展,但他認為,可用罰金達到威嚇效果,不要停止及限制業務發展,這是非常不對的,會讓業者失去開拓業務方向。
對於不少人認為金管會名字太重監督管理,鄭貞茂則回應,改名這種事不方便由金管會主動,外界若有好的想法,可以提建議。江丙坤則認為,日本的金融主管機關是金融廳,名稱上沒有監理概念,相較台灣金融主管機關是金管會,中國大陸的金融主管機關是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台灣金融主管機關要改名,還要慢慢來。
至於處罰機制,鄭貞茂說,處罰是很深奧的學問,目前法規對銀行業違規可處 200 萬元至 1000 萬元罰鍰,對保險業可處 60 萬元至 200 萬元罰鍰,但對證券業則沒罰錢這項規定,因此,目前金管會也在重新檢討,希望銀行、保險及證券業都要有相同的處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