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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進一步指出,因為明天開議的議程還沒確定,要等協商,過程沒有完備,憲法規定,立法院開會有兩個會期,一個是2月到5月,一個是9月到12月,但是到底哪一天開始開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條寫的清清楚楚,要經朝野協商決定開議的日期,沒有做這個程序,只接到一張文公文說22日開議,並沒有協商。
林為洲表示,賴清德上台後,當然會期待他可以為台灣帶來新面向、新氣象,期待台灣經濟會更好,但立法院內的處理程序,經過前瞻這麼大的爭議過程,瑕疵很大,民進黨沒有記取教訓,沒有政黨協商,私自訂日期開議,是不符法律規定。
林為洲說,開會還有其他程序,比如說開談話會,要經過院會表決程序,都願意按照議事規則來走,做為在野黨,表決輸了很正常,但不能把這些程序跳過,談話會沒開,協商也沒完成,然後就只發通知說22日開議,這樣有合法嗎?所以協商要談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