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他付房租 他要求共同登記被罵慘

▲想與前任復合之前,先靜下來想想6件事再決定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想與前任復合之前,先靜下來想想6件事再決定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奇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同居付房租過分嗎?近日,一名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表示自己搬去和女友同住在女友買的房子,可是女友卻要求他每個月付1萬多元幫忙繳房貸。因此,他要求房子要共同登記,但卻遭女友拒絕。於是男網友便上網抱怨女友,但男網友卻反被大批網友罵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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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透露,女友買了一間700多萬的透天厝,每個月要繳約3萬多元的貸款。而該名男網友日前搬去跟女友一起住,但女友認為男友既然住在這,也該出點力,就當是在付房租的概念,要求男網友每個月給1萬多元。可是,男網友卻要求房子要共同登記,表示自己這樣才有保障。但女友表示,男網友每個月才給1萬多元就要共同登記實在太過分。

然而,男網友竟然怒嗆女友,「妳有本事就自己繳房貸,房子要完全登記在妳名下我也不會有意見,但妳今天要我也負擔,也要把我變成共同持有才公平,不然鬼才會付,而且又還沒結婚!」

男網友的態度引起不少網友不滿,有網友批評,「你臉皮還真厚」、「沒出任何本錢、頭期款就想共同登記?你付房租只是剛好,別讓人感覺吃軟飯」、「你去外面租房子會跟房東說共同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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