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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江男又改稱「有男性在,所以傳播妹不敢過來」支開男下屬,製造與A女獨處時間,之後又稱想上廁所,A女因也想上廁所陪同前往,但江男卻假藉酒意,尾隨A女進入女廁,強脫A女褲子指侵得逞。A女趁江男接電話時,傳LINE向男友求救,男友趕到女廁救援時,江男還躲進另一間廁所內,趴在馬桶上嘔吐裝醉,A女與男友在返台後便立即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江男否認犯行,稱自己當時喝醉了,不清楚做了什麼事,更稱要反告A女誣告。但江男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卻表示自己當時精神狀態還可以,加上A女下體也驗出江男DNA,因此不採信江男說法,今日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3年1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