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妻開房間2天 男強辯只有作畫

▲70歲老翁與26歲黃女激戰結束,即遇警方臨檢查獲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70歲老翁與26歲黃女激戰結束,即遇警方臨檢查獲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開房間強辯作畫,這你敢信?台北市有位已婚的潘姓男子,3年前從網路認識一位張姓人妻,2人打得火熱,偷偷交往開房間,張女丈夫得知後,不滿被帶綠帽,怒告2人通姦。其中因張女坦白認錯,獲丈夫和解撤告;潘男卻強辯和張女在飯店只有作畫、睡覺,並沒發生性行為,但其說法未獲法官採信,判潘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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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潘男2014年8月透過網路認識張女,沒多久2人就展開這段「地下戀情」;隔年4月21至23日2天,潘男和張女至新北一家飯店「開房間」,潘男事後為了疏遠張女,假冒「李女」,向張女丈夫說自己是潘男未婚妻,並指控張女外遇,盼此舉能讓這段地下戀情告一段落。

沒想到張女丈夫得知2人開房間後,氣得怒告2人通姦。潘男在法庭上承認確實有和張女入住飯店,由對方刷卡付費,但強辯入住飯店是應女方要求,那2天也只有作畫、睡覺,並沒有性行為,甚至還說和張女交往期間,沒有發生任何關係。

不過張女卻向法官表示,當天入住飯店後,潘男先要求她去洗澡,然後兩人就在床上「魚水交歡」,甚至還提供2人LINE的鹹濕對話,包括「夫人有喜歡的體位,我一律奉陪」、「老爺…我想要,你要快點回來啦,一直都濕濕的」、「我只會滿足你」等等,讓人看了相當害羞。

法官認為潘男自稱和張女入住飯店2天,不是作畫就是睡覺悖離常情,且根據張女提供的兩人鹹濕對話紀錄,判定潘男和張女確有性行為,審酌潘男已婚卻破壞張女丈夫婚姻,且未曾表達悔意、賠償,依通姦罪,判潘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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